|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始终保持“一往无前”的学习热忱、“一丝不苟”的革新定力、“一以贯之”的修正决心,坚决避免形式主义,主动“赴约”党纪学习教育这场“党性之旅”,做到学纪铸魂、明纪正己、守纪笃行,不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筑牢党纪学习教育的崇高信仰,让理论学习更有“厚度”。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学纪是知纪的前提,明纪是守纪的基础,唯有读懂吃透党的纪律规矩,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端正学习态度、列好学习计划、找对学习方法,逐章逐条通读、前后对照细读、把握重点精读,在“勤学”中搞懂弄清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要以党章党规党纪作为立身修身安身之本,向先进榜样“对标看齐”、用反面典型“提神醒脑”,掸净政治“灰尘”、扫清思想“杂念”、校正观念“偏差”,从思想深处“守好阀门”“筑牢堤坝”,做到信念根基不动摇、精神之钙不流失、廉洁堤坝不磨损。 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的规矩意识,让自查自纠更有“力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底线红线,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千磨万击”的韧劲,练就“任尔东西南北风”的定力,经常反躬自省,紧贴工作实际需求,在基层学、一线干,不搞花架子、不喊空口号,真正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要自觉将纪律规矩落到实处,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责任感,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把严的基调贯彻到纪律教育、纪律执行全过程,同时勤加练习党纪学习教育“外功”,不断在攻坚克难中映照“心系人民、为民造福”的初心,将担当精神融入血脉、将责任扛在肩上,做到自重自警自律。 践行党纪学习教育的实际要求,让成果转化更有“效度”。党纪学习教育出发点在“学”,落脚点在“行”,学习成效的好坏,关键要看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做得实不实、严不严、群众满不满意。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常态化开展自我检视,真查问题、查真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全面梳理排查可能存在的违纪风险点,治病于未病、防患于未然;要勇于直面问题,对于发现的违纪问题要敢于斗争、敢于亮剑,做到“对号式”落实,“销号制”整改;要始终保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政治定力,涵养“俯身躬行为民服务”的工作作风,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解决一批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造福百姓的成效。(卢龙县木井镇人民政府 马志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