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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民众法治意识。近日,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在各地开展,进一步增强公众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护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现代化法治国家,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党员干部要以身示范,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营造浓厚的遵法守法氛围。 做宪法学习的示范者。活到老,学到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法规的总纲领,持续学习宪法,让宪法精神内化于心,才能外化于形。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学习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常态学习计划,真正落到实处,避免“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防止因无知而犯法,引领公众自觉学习宪法。 做遵守宪法的领航者。一直以来,有的群众习惯于遇事找人不找法、解决问题靠人不靠法,直接透支法治的公信力。要改变群众的这种思想,关键还需打破人情关系,一切依法办事。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宪法要求,凡是宪法要求的必须做好,宪法禁止的坚决不做,自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用权,在“阳光”下接受监督,始终做到公平公正,营造良好的干部形象。同时,要加强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及时纠正错误的行政决定,增强政府用权的公信力,维护好宪法权威。 做宪法宣传的执行者。要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落实好“法律七进”,将宪法精神融入基层工作、中小教育、企业文化、村规民约等内容中,从小学生开始抓法治精神培养,一步一个脚印,增强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当然,宪法精神要深入人心,是一个缓慢的过程,需要长期进行宣传,才能入脑入心,真正约束公民的不正当行为,使整个社会秩序更加井然有序,全民法治观念进一步提升。(钟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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