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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如何减少公众的权益焦虑? 背景:人社部部长尹蔚民29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渐进式延迟退休方案已经出来了,将按相关程序报经批准后才能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今年肯定会拿出方案。延退方案遵循渐进式原则;对不同群体,针对其特点制定区别对待的延迟退休方案。 京华时报发表迩晓的观点:渐进式延退是适应人口老龄化、人口红利下降和抚养比上升过快的一个重大政策选项。但也毋庸讳言,在怎样实施渐进式延退政策上,公众仍存在疑虑和担心。从目前透露出的方案内容看,延退方案拟采取小步慢跑的节奏推行。方案实施当年,退休人员延迟时长仅为3个月,第二年则再延长3个月,逐渐达到65岁的新退休年龄线。以此消除渐进式延退带来的冲击。程序正义,本是公共政策变动时必须遵守的要义。这在延退已确定“对不同群体,针对其特点制定区别对待”的原则后尤显重要。此外,能够让养老资金池实现保值增值的市场化改革以及养老制度并轨改革,需与延退方案同时推进。前者旨在化解养老资金的潜在支付压力,后者旨在保证养老待遇趋向公平。如果财政、单位和个人共同筹集的养老资金足以弥补潜在缺口,养老待遇能在更高层面实现公平,延迟退休就可以最大程度消除群体、代际之间的差异,在政策与民意间找到最恰当的平衡点,从而形成最大共识。有了这样的共识,未来推行延退、消除可能出现的不公隐患,就具备了应有的良性环境。 小蒋随想:延迟退休对社会职工最大的影响在于,人生中要多上几年班,还要多缴几年社保;同时,将少几年退休时光,在世时能否领完此前缴纳的社保金也是个疑问。人性中具有自私的一面,延迟退休要人们“多予少取”,决定了这项政策难以受到公众的“欢迎”。但考虑到人口红利渐行渐远以及养老金支付的现实压力,决策者又不得不实施“延退”。由此,出现一些分歧便不难理解。对管理者而言,应通过透明的方案、公平的并轨、详尽的领取测算、考虑允许统筹账户的继承等措施,让公众对自身能够获得的权益保障有明确的预期,尽可能减少公众的困惑与焦虑。在这一过程中,“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切忌走过场,“对不同群体,针对其特点制定区别对待”必须落到实处。此外,拓宽养老金筹资渠道、实现养老金的保值与增值,固然说易行难,但这不是管理者懈怠的理由。至少,像国企利润充实养老金这样的举措应当大力推进,社保金进股市则要慎之又慎,“宁稳不亏”必须成为养老金投资的底线。也许,政策无法令所有人都满意,但至少要维护最广大群众的基本利益。这是社会求同存异的基本要件,也是求得社会利益最大公约数的有效保障。 “爆炸受损车”翻新上路是愿打愿挨吗? 背景:媒体报道,去年8月天津港爆炸事故后,超两万辆车严重受损,多家车企承诺不会允许受损车辆流向市场。但近日记者调查发现,有些未销毁的Jeep受损车却通过拍卖翻新后流向市场。销售商则通过与维修点合作翻新、开贸易公司发票等将车“洗白”。如在1月19日,约150辆受损车在青岛一场拍卖会上,以低于市价数十万元的价格全被拍走。 新京报发表季鸿褚的观点:作为“残值处置”的出险报废车,若经过拍卖,直接当成废铜烂铁拆零变卖,那当然没问题;有些仅车玻璃之类破损的,经过合法程序入市,也无可厚非;可有些分明已报废了,却通过不合法程序“洗白”,堂皇地作为新车、二手车上牌、上路,这和国家一直严厉打击的“非法拼装车”又有多大区别?在原厂不做质量担保的情况下,这些车上路,又置公众安全于何地?眼下,涉事各方面都不愿担责:保险公司说公开拍卖“残值车”不违法;竞拍者怀着捡漏心理,低价购得残损的昔日名车;他们还会通过非正常渠道将其转卖。可以说,每一辆非法爆炸受损车重新上路,都是对相关行政法规的突破,背后必然存在着法治权威的隐秘泄露。有的受损车可能安全隐患并不大,但毋庸置疑,以非法身份而获得合法路权,暴露的是法治社会的安全风险。 小蒋随想:据说,购买这类车可能无法上牌照。“可能无法”这个词值得揣摩,换言之,这类车没准也能上牌照。按照正常的流程,进口车上牌照须有海关进口报关单、完税证明等一系列手续,“报废车”的这些手续应当一并销毁。如果该销毁的材料与车辆都没销毁,或者有关材料被销毁,但不法商人又伪造了相关材料,那么这些车至少看上去仍是“合法的存在”,上牌照就没有问题,能上牌就能公然上路行驶。如果“入门”阶段就没有把住关口,后续的厂商不予保修,出事故保险公司拒赔,这些风险显然要由车主乃至公众买单。所以,买卖这种车并不是愿打愿挨的问题,而是涉嫌违规与违法。既然媒体已曝光,已拍卖车辆的流向就不能“没有下文”,这件事更不能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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