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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户籍管理等问题的限制,他们似乎成了被民主权利遗忘的群体。广东团人大代表昨天就此展开热烈讨论 本报特派记者 李宜航 昨天下午,广东代表团第二小组讨论现场。 代表们正在全神贯注审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根据该草案,农村按人口每96万人选代表1人,城市按人口每24万人选代表1人…… 这时,有代表抛出了新问题:外来工这一块怎么办?他们怎么样选举?怎么样被选举?他们不能被遗忘啊,光是广东的外来工就已突破1000万人,约占广东总人口的1/6。 “是啊,广东最应该关注这个问题了,连‘外来工’这个名词都是广东创造的呢。”一名女代表接茬。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帼英代表若有所思:打工仔打工妹那么多,怎么办呢?让他们在广东参选、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他们又没有广东户口,这涉及到户籍管理问题;而且,他们在原籍是农民,到了广东成了工人,这又涉及到成份问题。 他们是否可以回到原籍去选举、被选举呢? “问题是原籍不大可能选他,他人不在原籍,又不了解情况,怎么可能选他呢?”杨华维等几位代表说。 张帼英想了想说:依我看,外来工有选举权,不是没有选举权。比如说:原来是湖南的农民,就有权利回到湖南原籍投这一票,因为户口不在广东,广东不大可能有其投票权。那么,被选举权在哪里呢?也应该在湖南,而且是农民代表系列。如果真的是原籍选到他,他也应该回到湖南团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如果现在不明确这二块,恐怕这一部分人会被遗忘。总之,既明确他有选举权,又明确他有被选举权。 一直留心听大家发言的全国人大法工委调研室主任李飞点了点头:外来工这一块确实应该重视起来。 (原载2002年3月12日《羊城晚报》) 附: 李长春称赞本报报道 抓住了新问题 本报北京专电 特派记者李宜航报道:昨天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帼英的陪同下,亲切看望了羊城晚报报业集团采访全国“两会”记者组,称赞本报“两会”报道很有特色。 本报记者汇报说,此次“两会”搞了三个独家报道:一是李长春书记关心三元里出租屋的整治,二是“外来工能不能当代表”专题,三是肖扬院长接受我们的专访,谈“如何解决弱势群体打官司难”的问题。 “好,好。”李长春边听边点头。 张帼英接着“外来工能不能当代表”的话题说:“前几天全国人大的一位同志到广东团驻地,表示对我们提出的这个问题很感兴趣。他说,这是个新问题,要进一步研究,因为这涉及到户口管理的问题。” “是属地化原则。”李长春插话道。 张帼英解释:“我们的看法是,外来工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不能被剥夺的。至于在哪里选举,在哪里投票,现在还是户口在哪里就在哪里。” 李长春表示赞同:“对,这叫属地化管理。作为党的代表,如果组织关系转来了,就可以在工作地当代表。比如这次十六大的党代表,在推荐人名单里面,有一个外地打工的。如果他的组织关系转来了,就可以。但人大代表目前还是实行属地化,也就是指在户口所在地参选、当选。” 李长春称赞本报报道抓住了新问题。张帼英表示,对这个问题要进一步调查研究。 (原载2002年3月15日《羊城晚报》) [ 注:《外来工当不了全国人大代表?》获2002年度“广东人大新闻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