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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奇迹! 她在三楼纵身跳下,从11米高的窗口重重地摔向水泥地面,活了下来! 有人说,奇迹只会发生在她这种“宁为玉碎”的烈女子身上! 她叫洪招娣,安徽来广东吴川的打工妹。 (一) 兄妹多,穷得上不起学。洪招娣眼巴巴盼到13岁,才在安徽省宿松县佐坝乡洪屋村小学插班读上了三年级。今年预考高中,19岁的她本是拔了尖的,但家里实在交不起中考费用,她只好辍学回家。她不甘心,总盘算着外出打工挣钱后再回来复学。凑巧,邻居吴新日说他哥哥的朋友刘峰想招女孩子,到粤西一手套厂管账。洪和吴合计后,于本月10日乘车南下。 11日下午车到广州,33岁的刘峰已在笑脸“恭候”。12日中午,他们到了湛江,刘峰以“安排工作”为由将吴新日带住它处,留下姘头韩丽娟“照料”洪招娣。 13日中午,韩丽娟将不谙世事的洪招娣带到吴川市覃巴镇一间发廊。 (二) 13日下午3时许,韩丽娟找洪招娣谈“私事”。洪招娣追问韩给她安排什么工作,韩笑嘻嘻地说:就是做“小姐”,挣大钱又痛快的“小姐”。洪招娣不解,韩便一语挑明:就是接客,卖淫!洪招娣又羞又怒:“我死也不干!”韩见洪招娣“不识做”,发狠道:“不做,就打死你,刘峰凶着呢。” 14日凌晨约2时许,刘峰“咣”地撞开洪招娣的房门,冲到洪招娣床边抽她耳光:“你不干不行。”洪招娣跑出门外,刚好遇到韩丽娟,就哀求韩丽娟放她走,不料被韩拉进房间。刘峰暴跳如雷:今晚好好休息,明天给你找个老板。洪招娣还是那句话:我死都不干!刘峰听后挥拳便打,打了左脸打右脸,把全身都打了一遍。这样他还不“过瘾”,又猛扼洪招娣的颈喉,狠踢其下腹,将洪的衣裤剥了个精光,拿出照相机拍了数张裸体相。他得意地叫嚣:如果你不听话,我就把照片寄给你父母! (三) 14日早上,洪招娣觉得下身极痛,又大量出血,哭得很是伤心。刘峰走过来叫洪不要哭,洪说痛得确实受不了。刘峰便边动手打边叫骂:打死你就不痛了!一阵拳脚后,刘峰去小药店随便买了点药给洪吃。 这样熬到15日上午,洪招娣的病情不仅未减轻,下身反而流血更多。刘峰见洪招娣还是一脸哭相,就又以洪“耍滑”为由进行毒打,直到把洪的脸打肿,别人来劝方才罢手。 15日下午2时,洪招娣下身流血仍然不止,刘峰这才把她带到覃巴卫生院。医生给洪做了B超后,又开始输液。 输完液已是晚上7时多,刘峰便逼洪回发廊。洪想留在医院寻机逃走,不肯跟刘峰回去。刘峰便抓住洪的头发从二楼往一楼拖,到楼梯口时洪灵机一动说:我要换卫生巾。刘峰刚一愣神,洪便疯似地冲进三楼洗手间,没想到刘峰也跑进了洗手间,又伸手抓住洪往楼下拖。洪想到回去后生不如死,便奋力挣脱刘峰,跑到走廊尽头的窗口,一纵身跳了下去…… (选自《当代南粤记者》第三卷,原载1998年6月22日《羊城晚报》。本文是作者李宜航与张洪潮、潘三番等合作采写的系列报道第一篇,获1998年度广东新闻奖一等奖) 作者:李宜航,1974年生于河南省民权县,199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分配至羊城晚报工作,先在要闻部做编辑,1998年6月起到政法部当记者。采写过系列报道“烈女洪招娣事件”,新闻连载《“土匪学校”秘密操营记》、《“电线割头”奇案追踪》等,曾获1998年度广东新闻奖一等奖、98全国晚报头版头条消息大赛一等奖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