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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2017年5月4日发布通报称,经省委批准,原邯郸县委书记、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何志刚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何志刚也是继王积俊后,官方披露的第二名曾获“全国优秀县委书记”荣誉称号的第二名官员。(5月5日《中青网》) 何志刚被授予“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是国家与人民对其优秀政绩及其为政能力的褒扬与肯定,是对其所做奉献的馈赠。被授予者本应在此“荣誉称号”的鼓舞下,砥砺前行,为民服务。但何志刚继王积俊后再次严重违纪,说明“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的“光环”并不会就此成为贪腐官员的“护身符”、“免责牌”,也并不代表是反腐禁区,相反站得越高,越受群众关注,越应起到表率作用,理应做廉洁示范者。显然,优秀县委书记违纪之事,足以暴露出少许党员干部不但不将“荣誉称号”作为继续奋进、为民服务的“奠基石”,反而表现出忘却初心,廉洁意识之弦日益松弛,公权力缺乏有效监督等一系列问题。 严重违纪“优秀县委书记”意识放松,党建学习弱化,最终导致“狼狈收场”,由此可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要起好带头作用,时刻加强培训、学习,强化党性教育、廉政教育,时常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牢记人民群众的嘱托与殷切希望,全心全意为民服务,将权力用于为人民干实事、谋福祉,而非滥用公权谋私利。 “政贵有恒,治须有常。”前腐后继的苗头仍在“跃跃欲试”,告诫我们反腐的脚步不能停留,须实现“刻不容缓”到“持之以恒”的有效转变,将反腐作为常态性工作予以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十三亿人民。”的讲话精神,严以律己、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一身正气,慎独慎微、勤于自省、慎始慎微、慎权慎行,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以刮骨疗毒的态度与锲而不舍的韧劲打好反腐持久战。 权力须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且须在阳光下运行,才能使权力得到有效的监督,杜绝权力监管缺位现象。权力之所以放肆,也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所致,“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弱,下级监督太难”的现象普遍存在。而不管上级、同级亦或下级皆应具有人民赋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敢于站出来对权力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有效监管与约束,坚决对滥用权者说“NO”,将“放养式”权力驯服为“圈养式”权力,推动权力公开有效运行。从而,才能使得荣誉称号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砥砺奋进的“奠基石”。(作者:李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