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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电动汽车产销将保持15年高速增长

来源: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02

小型化是未来汽车发展趋势之一。

小型电动汽车在国内又被称为“微型电动汽车”。根据乘联会公布的统计数据,2015年国内销售的纯电动乘用车型中,康迪熊猫、吉利知豆、云100、众泰E20等微型电动汽车销量分别为20390辆、6164辆、15467辆、6385辆,显示出市场对这种车型的强大需求。

与上述车型品牌不同的是,山东、河南、河北、江苏等地一些没有乘用车生产资质的企业所生产的此类车型(此前被称为“低速电动汽车”,本文重点讨论此类车型,在此统称为“微型电动汽车”)销量非常火爆。根据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的统计,2015年该省微型电动汽车产量高达34.7万,连续三年增长超过50%。

微型电动汽车产销高速增长 已经形成产业规模效应

以山东为代表的微型电动虽然有着强大的市场需求,但是并没有进入工信部的汽车目录,身份比较尴尬,不能享受和众泰、吉利等企业生产的同类车型一样平等的路权。但是,与众泰、吉利等企业生产的微型电动汽车不同,以山东为代表的微型电动汽车是不依赖国家财政补贴完全依靠市场而迅速发展起来的一种产品,目前已经形成了庞大的产业规模效应。

中国微型电动车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罗会明副秘书长在接受「盖世汽车·新能源」采访时表示,山东近年微型电动汽车的快速发展不是偶然现象。

罗会明 中国微型电动车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副秘书长

“以时风集团为代表的一些企业在2006年就开始研发面向小城镇、农村需求的小型电动汽车,通过多年的测试验证,消费者已经基本认可这类产品”,罗会明说:“2009年8月份山东省政府发文支持,出台了山东省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2011年7月出台了行业自律标准,达标企业22家,产能随之逐步扩大,2012年产销12.8万辆,2014年18.74万辆,2015年34.7万辆。2012年至2015年连续四年保持高速增长,同比增幅分别为196.4%、45.8%、54.4、85.6%。企业依据成熟的技术找准市场需求、做好产品,行业规范自律,政府明文支持是其成功的经验。”

据「盖世汽车·新能源」了解,这种车型市场需求较大,政府一方面鼓励投资兴建生产项目,一方面又不开放其路权,消费者驾驶者这种电动汽车上路常常被交警查处、扣车,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

一些地方政府陆续放宽了对这种车型上路的限制,给予其特定的路权,比如,从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文,在开封、洛阳、焦作、许昌、商丘、信阳、驻马店、济源市8个城市建立低速电动汽车示范区。符合标准的低速电动车在上述8市区域内实现市场互认、产品互认,无障碍销售运行,进一步确保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

罗会明表示,微型电动汽车目前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犹如当初发展二轮电动车一样。

“二轮电动车历经多年技术革新和市场的洗礼,年产量从1998年的5.8万辆一直在非议中顽强成长,发展到目前已近3000万辆;产销量占全球的93%。全国社会保有量已超过一亿五千万辆,令世界瞩目与震惊,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二轮电动车产销国,对全球交通发展、节能减排具有无可估量的意义。在电动自行车技术领域,特别是在不少核心技术上,我国已经开始超越在这方面技术最先进的日本而领先世界,也最终被各界认可和接受。”

对于微型电动汽车的未来,罗会明副秘书长持乐观态度。他表示,“微型电动汽车具有零排放,低成本出行,比二轮车安全舒适的优势。一个新生事物在经历一段时间摸索后,只要不违反法律,市场认可,同样会从争议中走向产品标准化,管理规范化。”

有分析认为,山东、河南、河北、江苏等地生产的微型电动汽车,将遭遇山寨手机的命运。若品牌车企扎堆批量生产小型电动汽车,或将严重挤压以时风为代表的一类微型电动汽车制造商的生存空间。

罗会明表示,微型电动汽车的市场已经清晰可见,随着相关标准的逐步完善,达标企业应依标准生产、销售,提供三包服务。未达标企业应该停产整顿,这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不受侵害。“企业应努力提升技术水平,提高产品质量,申请达标,完善和提升售后服务品质,增强竞争力。”

标准正在有序推进 有望7月公布

目前国内并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微型电动汽车标准,造成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罗会明副秘书长告诉「盖世汽车·新能源」,中国微型电动车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正在加紧行业标准化制定等相关工作。

据介绍,中国微型电动车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依照国务院(国发〔2015〕13号)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于2015年7月组建了中国微型电动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微型电动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根据我国城乡道路交通实际情况拟将微型电动车分为时速≥80公里,50公里≤时速<80公里,时速<50公里三大级别,客运、货运、专用三大类别,按轮胎数量分为三轮和四轮两类。标准体系将包括整车,动力电池及模块,电机,电控,管理系统,(无线)充电机(座),电费支付标准,安全标准,道路管理规范建议等九个序列。

2015年11月20-21日召开的标准制定第二次工作会议上成立了相应的分技术标准委员会,由各分技术标准委员会核心成员单位牵头组建标准起草工作组。目前正在起草和讨论中。

罗会明副秘书长告诉「盖世汽车·新能源」,“因为电动汽车未来发展空间已经清晰可见,将会迎来高速成长的10~15年黄金期,动力电池及模组标准化迫在眉睫。”

关于微型电动汽车的标准动力电池模块,工作组的一致意见是:第一,当车辆出现安全异常时,标准动力电池模块应快速与车体分离;第二,应具有借助人力和简单辅助工具,在1分钟内模组与车体脱离或顺利安装的快速换电技术条件。

“如能实现,制约电动汽车的续航里程将不再让人担心。电池、模组生产厂家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提高电池和模组的质量上,达标电池和模组的品牌将在市场上由消费者自主选择。回收也将更加便捷。”

罗会明说:“标准经专家评审后,预计今年7月份将如期公布。届时相关企业和管理部门将有标准可依。合格企业将生产达标产品。”

由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发布的《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已于2015年7月10日起施行。据介绍,中国微型电动车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内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均在积极申报,接受审查。

销量将连续出现15年的高速增长

“根据山东汽车行业协会预测,2016年该省小型电动汽车产销有望突破60万辆,这个目标是可以实现的,同类企业和生产的产品全国应超过120万台,全口径的微型电动车2016年全国应超过200万台。”

罗会明表示:“标准体系逐步完善,道路管理规范后,达标企业将生产合规的各种微型电动车,会替代二轮车升级消费出现连续15年左右的高速增长,全口径的微型电动车最高年产销将超2000万台,市场保有量将超2亿辆。”

原标题:微型电动汽车产业规模效应形成 将出现连续15年高速增长

注:本文是「盖世汽车·新能源」“百人百企”系列报道之一,转载须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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