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关注 科技 财经 汽车 房产 娱乐 健康 旅游 时尚 文化 体育 区块链

校园

旗下栏目: 教育热点 校园 留学 职场

安徽调整助学贷款实施细则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人民日报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07

  本报合肥2月24日电  (记者孙振)近日,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联合下发通知,制定并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细则,在贷款的利息支付方式、年限、归还时间上,都将更有利于减轻贷款学生经济负担。

  调整后,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现统一调整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 人民日报 》( 2016年02月25日 12 版)
责任编辑:人民日报
  新尧网所有发布文章由用户提供,与本网无关。发布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发布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xinyaonews@163.com

最火资讯